仪器设备管理规定
时间:2018-10-12 部门:信息技术中心 点击数:
为了加强对中心所属仪器设备的管理,提高其使用效益,从仪器设备购置、使用、维护、报废等方面,制定本规定。
第一条 购置审批
1. 审批流程:中心编写可行性论证报告和填写物质采购申请审批表;资产管理处签署意见;审计办公室签署意见;院长审批。
2. 各处系购置交换器、HUB、服务器等网络设备,由处系负责打报告审批,其中要有信息技术中心的意见。
第二条 采购
1. 严格按照学院有关规定,公平公正公开,保质保量开展采购工作。
2. 采购方式有:招标(含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)、竞价、政府采购、市场询价、定向采购等。
3. 建立切实可行的仪器设备购置和监督机制,在节约学校经费的同时确保所购仪器设备的质量。
4. 如果涉及金额数量较大或量多,应该选择招标和政府采购方式。市场询价也要做到货比三家。
5. 涉及金额数目较大的物品采购,要在审计部门监督下进行。
6. 到货后要在索赔期内完成验收工作,不合格的及时提出索赔。
7. 一般情况下,贵重仪器采购要留下5%-15%的质量保证金,三个月至一年付清。
第三条 入库
1. 购置的仪器设备,经学院资产管理处入账后,到计财处报销,做到仪器设备账物相符。
2. 入库登记包含:资产管理处财目、中心财目、所属场所账目。
第四条 管理
1. 贵重的仪器设备要逐台建立技术档案,要有使用、维修等记录。
2. 实训时,教师要向学生讲述相关注意事项,爱护仪器设备,如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,要赔偿。
3. 实训中发生仪器设备自然损坏,教师核定情况后,写出设备损坏报告,上交中心处理。
4. 严格执行固定资产帐卡制度,保证帐卡物相符。
5. 实训员应经常对仪器、设备进行检修,保证仪器设备完好准确。
6. 仪器设备发生损坏,丢失等事故,应及时上报。
7. 仪器设备由所属实训场所的实训员管理和维护。
第五条 报废
1. 因技术落后、损坏、无零配件或维修费过高确需报废的仪器设备,及时报损、报废。
2. 报废流程:提交报废申请;专家审议,提出技术鉴定报告和意见;报资产管理处审批;报审计办公室审核;报主管院长审批;销账;报废残值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