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息技术中心技术人员考核办法

时间:2018-10-12    部门:信息技术中心    点击数:

为了加强对中心所属人员的管理,制定本考核办法。

1.考核分月、学期、年进行。

2.每月考核分甲乙丙丁,分成若干等;

3.连续二次考核为丁等者,中心提出警告;

4.如果警告无效,对正式聘请人员,中心在下次竞聘时不给予考虑;临聘人员立即解除聘请;

5.考核按德、绩、勤、能四个方面进行,德和勤相对权重系数大;

6.德:主要是通过工作态度、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体现;

7.勤:中心将不定期抽查在岗情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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