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对学院已开设微信公众号备案的通知

时间:2019-04-26    部门:信息技术中心    点击数:

通知:为规范和引导学院微信公众账号的使用和管理,提升校园新媒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,切实维护学院新媒体校园网络意识形态安全,现对学院各微信公众号进行自查统计报备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自查范围:以学院名称、学院名称关键字、学院LOGO、学院部门、学院学生社团、学生组织名义注册的微信公众号均在此自查统计报备范围。

报备时间:2019年4月16日 至 2019年4月2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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